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(以下简称“三调”)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,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。我县自2018年11月起,按照国务院、省、市统一部署,县委、县政府强化领导,严格落实调查主体责任,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,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“三调”工作。历经三年,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,形成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汇总数据,全面、真实、准确地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,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:

  (一)耕地49294.44公顷(73.94万亩)。其中,水田5877.70公顷(8.82万亩),占11.92%;水浇地58.39公顷(0.09万亩),占0.12%;旱地43358.35公顷(65.03万亩),占87.96%。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、三棵榆树镇、快大茂镇、果松镇4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,占全县耕地的42.51%。位于2度以下坡度(含2度)的耕地16570.79公顷(24.85万亩),占全县耕地的33.62%;位于2-6度坡度(含6度)的耕地11198.66公顷(16.80 万亩),占22.72%;位于6-15度坡度(含15度)的耕地18753.32公顷(28.13万亩),占38.04%;位于15-25度坡度(含25度)的耕地2658.22公顷(3.99万亩),占5.39%;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3.45公顷(0.17万亩),占0.23%。

  (二)种植园用地5321.92公顷(7.99万亩)。其中,果园497.10公顷(0.75万亩),占9.34%;其他园地4824.82公顷(7.24万亩),占90.66%。园地主要分布在富江乡、三棵榆树镇和光华镇,占全县园地的55.52%。

  (三)林地297638.63公顷(446.45万亩)。其中,乔木林地287335.38公顷(431.00万亩),占96.54%;灌木林地1413.29公顷(2.11万亩),占0.47%;其他林地8889.96公顷(13.34万亩),占2.99%。果松镇、快大茂镇、光华镇、石湖镇和二密镇林地面积较大,占全县林地的47.70%。

  (四)草地843.48公顷(1.27万亩)。均为其他草地。草地主要分布在富江乡、快大茂镇、二密镇、兴林镇、三棵榆树镇和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,占全县草地的67.53%。

  (五)湿地521.34公顷(0.78万亩)。湿地是“三调”新增的一级地类,我县范围内分布有森林沼泽、灌丛沼泽、沼泽草地、内陆滩涂、沼泽地等5个二级类。其中,森林沼泽87.36公顷(0.13万亩),占16.76%;灌丛沼泽12.41公顷(0.02万亩),占2.38%;沼泽草地65.16公顷(0.10万亩),占12.50%;内陆滩涂354.16公顷(0.53万亩),占67.93%。沼泽地2.25公顷,占0.43%。湿地主要分布在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、兴林镇和西江镇,占全县湿地的56.17%。

  (六)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173.55公顷(12.26万亩)。其中,建制镇用地1371.99公顷(2.06万亩),占16.79%;村庄用地6154.82公顷(9.23万亩),占75.30%;采矿用地506.53公顷(0.76万亩),占6.20%;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40.21公顷(0.21万亩),占1.71%。

  (七)交通运输用地3395.89 公顷(5.10万亩)。其中,铁路用地217.86 公顷(0.33万亩),占6.42%;公路用地1951.36公顷(2.93万亩),占57.46%;农村道路1226.50公顷(1.84万亩),占36.12%;管道运输用地0.17公顷。

  (八)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870.77 公顷(10.31万亩)。其中,河流水面5484.02公顷(8.23万亩),占79.82%;水库水面601.21公顷(0.90万亩),占8.75%;坑塘水面564.21公顷(0.85万亩),占8.21%;沟渠112.26公顷(0.17万亩),占1.63%;水工建筑用地109.07公顷(0.16万亩),占1.59%。快大茂镇、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、光华镇、二密镇、英额布镇和四棚乡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,占全县水域面积的59.15%。

  “三调”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,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,服务通化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尽管我县耕地保护成效显著,但仍存在耕地保护与开发建设矛盾突出等问题,必须站在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,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放松,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、严格管控耕地“非粮化”,严格耕地用途管制,落实耕地进出平衡,守牢耕地红线。同时,要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,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,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,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,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,大力推广节地模式。

  “三调”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、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。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“三调”成果,将“三调”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、统一底图,发挥“三调”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、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,持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。

  通化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通化县自然资源局

  通化县统计局

  2022年5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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