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清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

 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(以下简称“三调”)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,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。我县自2018年6月起,根据国务院、省、州统一部署,县委、县政府强化领导,严格落实调查主体责任,各有关部门协同合作,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“三调”工作。历经三年,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,形成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汇总数据,全面、真实、准确地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,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:

  (一)耕地68323.67公顷(102.49万亩)。其中,水田5536.03公顷(8.30万亩),占8.10%;水浇地42.67 公顷(0.06万亩),占0.06%;旱地62744.97公顷(94.13万亩),占91.84%。罗子沟镇、大兴沟镇、春阳镇等3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,占全县耕地的59.72%。位于2度以下坡度(含2度)的耕地24966.06公顷(37.45万亩),占36.54%;位于2-6度坡度(含6度)的耕地25796.01公顷(38.69万亩),占37.76%;位于6-15度坡度(含15度)的耕地17240.90公顷(25.87万亩),占25.23%;位于15-25度坡度(含25度)的耕地309.32公顷(0.46万亩),占0.45%;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.38公顷(0.02万亩),占0.02%。

  (二)园地2216.36公顷(3.32万亩)。其中,果园588.61公顷(0.88万亩),占26.56%;其他园地1627.75公顷(2.44万亩),占73.44%。园地主要分布在罗子沟镇、复兴镇、天桥岭镇,占全县园地的72.65%。

  (三)林地785596.30公顷(1178.39万亩)。其中,乔木林地776884.71公顷(1165.33万亩),占98.89%;灌木林地2315.77公顷(3.47万亩),占0.30%;其他林地6395.82公顷(9.59万亩),占0.81%。天桥岭镇、罗子沟镇、东光镇等3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,占全县林地的45.79%。

  (四)草地3287.20公顷(4.92万亩)。其中,天然牧草地21.93公顷(0.03万亩),占0.67%;人工牧草地2.21公顷(33.15亩),占0.07%;其他草地3263.06公顷(4.89万亩),占99.26%。大兴沟镇、东光镇、百草沟镇等3个乡镇(场)草地面积较大,占全县草地的50.64%。

  (五)湿地4802.95公顷(7.21万亩)。湿地是“三调”新增的一级地类。其中,森林沼泽2305.22公顷(3.46万亩),占48.00%,灌丛沼泽210.34公顷(0.32万亩),占4.38%,沼泽草地295.49公顷(0.44万亩),占6.15%;内陆滩涂1991.90公顷(2.99万亩),占41.47%。湿地主要分布在春阳镇、复兴镇、罗子沟镇,占全县湿地的63.75%。

  (六)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960.78公顷(10.44万亩)。其中,建制镇用地1821.75公顷(2.73万亩),占26.17%;村庄用地4541.30公顷(6.81万亩),占65.24%;采矿用地551.41公顷(0.83万亩),占7.92%;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6.32公顷(0.07万亩),占0.67%。

  (七)交通运输用地3695.45公顷(5.55万亩)。其中,铁路用地242.24公顷(0.36万亩),占6.56%;公路用地1468.72公顷(2.20万亩),占39.74%;农村道路1972.17公顷(2.97万亩),占53.37%,机场用地12.32(0.02万亩),占0.33%。

  (八)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623.13公顷(9.94万亩)。其中,河流水面4371.98公顷(6.56万亩),占66.01%;水库水面859.99公顷(1.29万亩),占12.98%;坑塘水面610.51公顷(0.92万亩),占9.22%;沟渠512.00公顷(0.77万亩),占7.73%;水工建筑用地268.65公顷(0.40万亩),占4.06%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罗子沟镇、东光镇、百草沟镇,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1.20%。

  我县“三调”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,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,服务汪清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尽管我县耕地保护成效显著,也反映出耕地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,必须站在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,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放松,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、严格管控“非粮化”,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。同时,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,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,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,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,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,大力推广节地模式。

  下一步,我县将加强“国土三调”数据成果的共享应用,将最新数据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、统一底图,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
  汪清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汪清县自然资源局

  汪清县统计局

  2022年10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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