额尔古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

  (2022年2月)

  额尔古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额尔古纳市自然资源局

  额尔古纳市统计局

  2018年9月,我市按照国务院、内蒙古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(以下简称“三调”),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国家确认的数据。全市“三调”全面采用国家提供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,按照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、规程、规范,运用“互联网 调查”机制,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,通过自检、呼伦贝尔市检查、内蒙古自治区核查、国家最终核查确认。历时3年,先后动员百余人参与调查,汇集了112883个调查图斑数据,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。

  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:

  (一)耕地18.84万公顷(282.65万亩)。其中,水浇地5.53万公顷(83.01万亩),占29.37%;旱地13.31万公顷(199.64万亩),占70.63%;耕地主要分布在三河回族乡、上库力街道办事处、拉布大林街道办事处,占全市耕地的84.06%。

  位于2度以下坡度(含2度)的耕地3.96万公顷(59.38万亩),占全市耕地的21.01%;位于2-6度坡度(含6度)的耕地11.88万公顷(178.19万亩),占63.04%;位于6-15度坡度(含15度)的耕地3.00万公顷(45.07万亩),占15.94%;位于15-25度坡度(含25度)的耕地4.79公顷(71.85亩),占0.01%;无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。

  (二)林地209.02万公顷(3135.23万亩)。其中,乔木林地206.36万公顷(3095.42万亩),占98.73%;灌木林地2.11万公顷(31.62万亩),占1.01%;其他林地0.55万公顷(8.19万亩),占0.26%;

  (三)草地36.38万公顷(545.71万亩)。其中,天然牧草地26.65万公顷(399.77万亩), 占73.26%;人工牧草地161.07公顷(2416.05亩), 占0.04%;其他草地9.71万公顷(145.70万亩),占26.70%;

  (四)湿地22.17万公顷(332.49万亩)。其中,森林沼泽7.54万公顷(113.16万亩),占34.03%;灌丛沼泽3.78万公顷(56.66万亩), 占17.04%;沼泽草地10.61万公顷(159.08万亩),占47.85%;内陆滩涂0.24万公顷(3.57万亩), 占1.07%;沼泽地16.17公顷(242.55亩), 占0.01%;

  (五)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.79万公顷(11.90万亩)。其中,城市0.11万公顷(1.68万亩),占14.10%;建制镇756.78公顷(11351.70亩), 占9.54%;村庄0.52万公顷(7.83万亩), 占65.76%;采矿用地584.69公顷(8770.35亩), 占7.37%;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56.51公顷(3847.65亩), 占3.23%;

  (六)交通运输用地0.66万公顷(9.95万亩)。其中,铁路用地305.01公顷(4575.15亩), 占4.59%;公路用地0.32万公顷(4.75万亩), 占47.68%;农村道路0.32万公顷(4.75万亩), 占47.69%;机场用地0.17公顷(2.55亩),占0.01%;港口码头用地2.08公顷(31.2亩),占0.03%;

  (七)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.66万公顷(24.84万亩)。其中,河流水面1.57万公顷(23.54万亩), 占94.77%;坑塘水面736.18公顷(11042.70亩), 占4.45%;沟渠88.55公顷(1328.25亩), 占0.53%;水工建筑用地40.8公顷(612.00亩), 占0.25%;

  “三调”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,也是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。“三调”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,也反映出耕地保护、生态建设、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,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压实乡镇耕地保护责任,实行党政同责。要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、严格管控“非粮化”,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。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、草原、林地、湿地等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。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。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。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。要坚持系统观念,加强顶层规划,因地制宜,统筹生态建设。要坚持节约集约,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,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。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,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。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,大力推广节地模式。

  “三调”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、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。要加强“三调”成果共享应用,将“三调”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、统一底图。要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,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工作,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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