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)

  扎兰屯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扎兰屯市自然资源局 扎兰屯市统计局

  2018年9月,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(以下简称“三调”),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。“三调”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,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无人机等新技术,创新运用“互联网 调查”机制,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,历时3年,256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,汇集了411297个调查图斑数据,全面查清了扎兰屯市国土利用状况。

  现将扎兰屯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:

  (一)耕地26.41万公顷(396.12万亩)。其中,水田0.44万公顷(6.58万亩),占1.66%;水浇地4.52万公顷(67.76万亩),占17.11%;旱地21.45万公顷(321.78万亩),占81.23%。蘑菇气镇、卧牛河镇、成吉思汗镇、大河湾镇、中和镇等5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,占全市耕地的56.13%。

  位于2度以下坡度(含2度)的耕地9.04万公顷(135.63万亩),占全国耕地的34.24%;位于2—6度坡度(含6度)的耕地14.50万公顷(217.56万亩),占54.92%;位于6—15度坡度(含15度)的耕地2.84万公顷(42.65万亩),占10.77%;位于15—25度坡度(含25度)的耕地171.68公顷(0.26万亩),占0.06%;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9.38公顷(290.70亩),占0.01%。

  (二)园地1447.20公顷(2.17万亩)。其中,果园1445.75公顷(2.168万亩),占99.90%;其他园地1.45公顷(21.75亩),占0.10%。卧牛河镇、大河湾镇、达斡尔民族乡、高台子街道(办事处)、铁东街道(办事处)等5个乡镇、办事处园地面积较大,占全市园地的67.21%。

  (三)林地112.61万公顷(1689.11万亩)。其中,乔木林地108.03万公顷(1620.52万亩),占95.94%;灌木林地3.78万公顷(56.63万亩),占3.35%;其他林地0.80万公顷(11.96万亩),占0.71%。

  (四)草地12.60万公顷(189.02万亩)。其中,天然牧草地7.63万公顷(114.51万亩),占60.58%;人工牧草地1.97公顷(29.55亩),占0.01%;其他草地4.97万公顷(74.51万亩),占39.41%。

  (五)湿地10.81万公顷(162.12万亩)。湿地是“三调”新增的一级地类,包括7个二级地类。其中,森林沼泽1.33万公顷(19.96万亩),占12.31%;灌丛沼泽0.08万公顷(1.27万亩),占0.78%;沼泽草地8.65万公顷(129.76万亩),占80.04%;内陆滩涂0.74万公顷(11.12万亩),占6.86%;沼泽地3.98公顷(59.70亩),占0.01%。

  (六)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.12万公顷(31.82万亩)。其中,城市用地3041.77公顷(4.56万亩),占14.34%;建制镇用地3158.90公顷(4.74万亩),占14.89%;村庄用地1.44万公顷(21.61万亩),占67.90%;采矿用地488.10公顷(7321.50亩),占2.30%;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9.75公顷(1796.25亩),占0.57%。

  (七)交通运输用地9866.28公顷(14.80万亩)。其中,铁路用地504.96公顷(0.76万亩),占5.12%;公路用地2352.48公顷(3.53万亩),占23.84%;农村道路6836.51公顷(10.25万亩),占69.29%;机场用地172.33公顷(0.26万亩),占1.75%。

  (八)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968.44公顷(11.95万亩)。其中,河流水面6086.33公顷(9.13万亩),占76.38%;湖泊水面151.50公顷(0.22万亩),占1.90%;水库水面653.50公顷(0.98万亩),占8.20%;坑塘水面595.20公顷(0.89万亩),占7.47%;沟渠265.15公顷(0.40万亩),占3.33%;水工建筑用地216.76公顷(0.33万亩),占2.72%。

  “三调”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,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。“三调”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,也反映出耕地保护、生态建设、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,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。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,实行党政同责。要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、严格管控“非粮化”,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。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。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。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。要坚持系统观念,加强顶层规划,因地制宜,统筹生态建设。要坚持节约集约,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,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。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,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。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,大力推广节地模式。

  “三调”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、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。要加强“三调”成果共享应用,将“三调”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、统一底图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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