浮梁县林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

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着力推动我县林业高质量发展,更好指导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全县林业工作,根据《浮梁县“十四五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》和《江西省林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、《景德镇市林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林业建设实际情况,现编制浮梁县林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。

  第一章“十三五”林业发展回顾

  一、主要工作及成绩

  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县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,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为目标,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。大力植树造林、培育森林资源,坚守生态红线、保护生态环境,发展特色产业、增强林业实力,推进林业生态、产业和文化三大体系建设,充分发挥林业生态、社会、经济三大效益,有力推动了我县林业快速发展,实现了有林地面积、活立木蓄积、森林覆盖率三者同步稳定增长。先后荣获了“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”“江西省省级森林城市”“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先进县”“全省森林防火平安县”“全省林权管理服务综合先进单位”等荣誉称号。

  “十三五”末,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324.6万亩,森林覆盖率达81.4%,活立木蓄积达1990万立方米,湿地保有量稳定在7.35万亩,湿地保护率69.05%。2019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到40.7亿元,其中第一产业产值16.2亿、第二产业产值6.99亿、第三产业产值17.5亿。林业生态建设步伐明显加快,生态、社会、经济效益显著提高。

  (一)森林资源培育稳步推进。

  “十三五”期间,坚持以“扩量、提质、增效”为导向,实行“造、封、改”并举,大力推进森林资源培育工作。全县共完成营造林79.33万亩,其中:完成人工造林和更新5.29万亩、封山育林8.08万亩、退化林修复2.86万亩、森林抚育63.1万亩,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株数超过300万株。累计申报实施各类营造林项目10.85万亩,争取项目扶持资金2007.49万元。采取“以奖代补”方式扶持建设了一批以天然林抚育、通道林相改造、乡村风景林建设及森林“四化”建设等为重点的森林质量提升示范基地,全县累计投入资金1025.26万元,建设各类示范基地2.1万余亩。

  “十三五”期间实施毛竹低改面积69300亩,新造竹笋两用561亩,新建竹林经营道路237.6公里,实施林区公路硬化28.9公里,累计争取上级项目扶助资金1657万元。

  (二)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加强

  1.自然保护地管理不断优化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县自然保护区数量继续保持有7处,面积稳定在60万亩左右。维护国家森林公园、省级森林公园、省级湿地公园的完整性,全县保持了国家、省级森林公园数量和面积不减少。以古树群为依托,建设乡村森林公园9处,其中西湖乡桃墅村桐子树下、勒功乡仓溪村、蛟潭镇胡宅村等三处乡村森林公园被列入江西省省级第二批、第三批乡村森林公园示范项目。

  2.生态建设不断提升。全县建设生态公益林项目109.38万亩,其中,国家级生态公益林101.02万亩;省级生态公益林2.65万亩;市级公益林5.71万亩;每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达2296.9万元,惠及林农3.8万户,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0974户。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面积107.72万亩,每年获得国家生态补偿资金达2261.7万元,惠及林农2.8万户,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603户。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为我县脱贫攻坚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  3.古树名木保护不断加强。开展了第四次全县古树名木调查、拍照、登记造册和建档,实行挂牌保护,全县立碑保护古树群126个60913株,挂牌保护散生古树名木5021株。投资3000万元对浯溪口库区淹没区内300余株古树名木进行抢救性移植保护。

  4.林业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,我县连续开展了“百日行动”、“护绿提质”等一系列打击违法违规专项行动。近三年来,各执法单位查处林政案件593起,处理人数632人次,教育2180人次。自2018年起,我县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森林督查变化图斑进行全面核查,2018年属我县管辖的变化图斑有1030个,其中存在问题的图斑30个;2019年属我县管辖的变化图斑有540个,其中存在问题的图斑23个;2020年属我县管辖的变化图斑有235个,其中存在问题的图斑21个。各年度发现的问题图斑,均已立案进行查处,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。

  (三)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完善

  1.全面推行林长制。从2018年初开始,我县在全省先行先试推行林长制,设立林区建组织体系、划分网格责任体系、建立台账建监管体系。全县设立县级林长8名、乡级林长85名、村级林长285名、村级监管员150名、聘请专职护林员490名。

  2.强化森林采伐限额管理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县委、县政府提出的商品性采伐量逐年下降的要求,年度下达商品性木材生产计划从2016年的蓄积量9.2万立方米,逐年下降到2020年的蓄积量8万立方米,仅占年采伐限额的68.47万立方米的11.68%。

  3.加强森林防火工作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实施了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一、二、三期项目,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快速提高,全县已组建专业扑火队1支,乡镇半专业扑火队17支。全县未发生一次重特大森林火灾,保证了我县实现在“十三五”期间森林火灾发生率、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森林火灾控制率均低于省定指标,森林火灾案件查破率不低于省定指标,无重大森林火灾和森林火灾致人死亡(含重伤3人以上)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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