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统计局统一部署,根据《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(2022年统计年报)》要求,包头市开展了2022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,调查样本共抽取340个村级样本,调查小区1480个、4.4万人。现将包头市2022年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:

  一、常住人口总量

  2022年末,全市常住人口为274.04万人,比2021年末增加2.26万人,增长0.83%。

  二、城乡构成

 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,城镇常住人口为238.10万人,比2021年末增加2.39万人;乡村常住人口为35.94万人,比2021年末减少0.13万人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86.88%,比2021年提高0.15个百分点。

  三、年龄构成

 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,0-14岁人口为 34.5万人,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2.59%;15-64岁人口为198.13万人,占全市常住人口的72.3%;65岁及以上人口为41.41万人,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5.11%。与2021年相比,0-14岁人口减少 0.48万人,比重下降 0.28个百分点;15-64岁人口增加0.42 万人,比重下降0.45个百分点;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2.32万人,比重上升0.73个百分点。

  四、性别构成

 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,男性人口138.87万人,占全市常住人口的50.68%;女性人口135.17万人,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9.32%。性别比(以女性为100,男性对女性的比例)为102.74,比2021年下降0.31。

  五、人口自然增长

 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,出生人口1.49万人,人口出生率为5.47‰;死亡人口2.12万人,人口死亡率为7.78‰;人口自然增长率为-2.31 ‰。

  注: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存在四舍五入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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