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综述

  资阳市位于四川盆地中部沱江中游,南与内江相邻,北与成都、德阳接壤,东与重庆、遂宁毗邻,西与眉山相连,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04°26′~105°45′,北纬 29°45′~30°39′之间。全市幅员面积 5747km2。土地垦植度高,水资源贫乏,是川西夏旱和川东伏旱交错地带,十年九旱。

  2021 年全市平均降水量 1123.2mm,折合降水总量 64.55 亿 m3,较上年增加 23.3%,较多年平均(1956 年~2000 年系列)增加 32.4%,属平偏丰水年份。全市地表水资源量 35.63 亿 m3,较上年增加 22.4%,较多年平均增加 105%;地下水资源量 2.54 亿 m3,地下水资源量与地表水资源重复计算量 2.54 亿 m3,水资源总量 35.63 亿 m3,较多年平均增加 105%。

  供水量:2021 年全市总供水量 5.57 亿 m3,其中,地表水源供水量 5.11 亿 m3,占总供水量的 91.8%;地下水源供水量 0.23 亿 m3,占总供水量的4.1%;其他水源供水量 0.23 亿 m3,占总供水量的 4.1%;全市 9 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比年初减少 0.078 亿 m3。

  用水量:2021 年全市总用水量 5.57 亿 m3,其中,生活用水量0.84 亿 m3(其中,城镇生活 0.46 亿 m3,农村生活 0.38 亿 m3),占总用水量的15.1%;工业用水量 0.22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3.9%;农业用水量 4.31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77.4%;城镇公共用水量 0.14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2.5%;生态环境用水量 0.06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1.1%。

  耗水量:2021 年全市用水消耗总量 3.81 亿 m3,耗水率 68.4%。

  用水指标:2021 年全市人均综合用水量 241 m3,万元 gdp 用水量 62.6 m3 /万元,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11.7 m3 /万元(当年价,按照 2020 年可比价计算为 12.29 m3 /万元)。

  二 水资源量

  2.1 降水量

  2021 年,全市平均降水量 1123.2mm,折合降水总量 64.55 亿 m3,比多年平均增加 32.4%,比 2020 年增加 23.3%,属平偏丰水年份。从水资源分区看,沱江水资源三级区平均降水深 1160.0mm,按境内流域面积 3621 km2计算折合降水总量 42.00 亿 m³,较多年平均增加 35.4%,涪江水资源三级区平均降水深 1060.6mm,按境内流域面积 2126 km2,计算折合降水总量 22.55 亿 m³,较多年平均增加27.2%。

  2.2 地表水资源量

  2021 年,全市地表水资源量 35.63 亿 m3,折合径流深 620.0mm,比多年平均增加 105.0%,比 2020 年增加 22.4%。按水资源分区,沱江水资源三级区径流深 655.4mm,较多年平均增加 116.6%;涪江水资源三级区径流深 559.7mm,较多年平均增加85.3%。

  2.3 地下水资源量

  2021 年全市地下水资源量 2.54 亿 m3,比上年增加 12.4%,行政分区中地下水资源蕴藏量最大的是安岳县,为 1.07 亿 m3。按流域三级区分区,沱江流域分区为 1.70 亿 m3,涪江流域分区为 0.84 亿 m3 。

  2.4 水资源总量

  2021 年,全市水资源总量 35.63 亿 m3,比多年平均增加 105.0%,比 2020 年增加 22.4%。

  2021 年,全市径流系数 0.55,高于全市多年平均径流系数。每km2平均产水量 62.0 万 m3。

  按照水资源三级分区统计:沱江流域水资源总量 23.73 亿 m3,涪江流域水资源总量 11.90 亿 m3。

  按照行政分区统计:雁江区水资源总量 10.70 亿 m3,安岳县水资源总量 15.07 亿 m3,乐至县水资源总量 9.86 亿 m3。

  2021 年各流域分区与多年平均比较,水资源量均有所增加。

  2.5 出入境水量

  2021 年,全市境外流入水量 102.55 亿 m(均为沱江流域入境),本地产水量 35.63 亿 m3,本地耗水量 3.81 亿 m3,水库蓄水量减少 0.08亿 m3,出境水量 134.45 亿万 m3,其中,沱江流域出境水量 123.80亿 m3,涪江流域出境 10.65 亿 m3。

  2.6 蓄水动态

  全市纳入统计的中型以上水库共 10 座,2021 年末蓄水总量16180 万 m3,年初蓄水总量 16962 万 m3,年末比年初减小 782 万 m3。

  按照水资源三级分区统计:沱江流域中型以上水库共 7 座,2021年末蓄水总量 8466 万 m3,年初蓄水总量 8549 万 m3,年末比年初减小 83 万 m3;涪江流域中型以上水库共 3 座,2021 年末蓄水总量 7714万 m3,年初蓄水总量 8413 万 m3,年末比年初减小 699 万 m3 。

  按照行政分区统计:雁江区中型以上水库共 2 座,2021 年末蓄水总量 2291 万 m3,年初蓄水总量 2496 万 m3,年末比年初减小 205万 m3;安岳县中型以上水库共 4 座,2021 年末蓄水总量 9695 万 m3,年初蓄水总量 9604 万 m3,年末比年初增加 91 万 m3;乐至县中型以上水库共 4 座,2021 年末蓄水总量 4195 万 m3,年初蓄水总量 4862万 m3,年末比年初减小 667 万 m3。

  三 水资源开发利用

  3.1 供水量

  2021 年全市总供水量 5.57 亿 m3,其中,地表水源供水量 5.11亿 m3,占供水量的 91.8%;地下水源供水量 0.23 亿 m3,占供水量的4.1%;其他水源供水量 0.23 亿 m3,占供水量的 4.1%。

  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,蓄水工程供水量为 3.53 亿 m3,占 69.1 %;提水工程供水量 1.17 亿 m3,占 22.9 %;跨流域调水供水量 0.41 亿m3,占 8.0 %。

  1、按水资源三级区统计

  沱江流域:2021 年沱江流域总供水量 3.65 亿 m3,占全市的65.5%,其中,地表水源供水量 3.31 亿 m3,地下水源供水量 0.14 亿m3,其他水源供水量 0.20 亿 m3。

  涪江流域:2021 年涪江流域总供水量 1.92 亿 m3,占全市的34.5%,其中,地表水源供水量 1.80 亿 m3,地下水源供水量 0.09 亿m3,其他水源供水量 0.03 亿 m3。

  2、按行政分区统计

  雁江区:2021 年雁江区总供水量 2.16 亿 m3,占全市的 38.8%,其中,地表水源供水量 2.04 亿 m3,占全区供水量的 94.4%;地下水源供水量 0.06 亿 m3,占全区供水量的 2.8%;其他水源供水量 0.06亿 m3,占全区供水量的 2.8%。

  安岳县:2021 年安岳县总供水量 2.17 亿 m3,占全市的 39.0%,其中,地表水源供水量 2.03 亿 m3,占全县供水量的 93.5%;地下水源供水量 0.09 亿 m3,占全县供水量的 4.1%;其他水源供水量 0.05亿 m3,占全县供水量的 2.4%。

  乐至县:2021 年乐至县总供水量 1.25 亿 m3,占全市的 22.2%,其中,地表水源供水量 1.04 亿 m3,占全县供水量的 83.1%;地下水源供水量 0.08 亿 m3,占全县供水量的 6.4%;其他水源供水量 0.13亿 m3,占全县供水量的 10.5%按水资源三级区及行政分区供水量统计。

  3.2 用水量

  2021 年全市总用水量 5.57 亿 m3,其中,农业用水量 4.31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77.4%;工业用水量 0.22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3.9%;城镇公共用水量 0.14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2.6%;生活用水量 0.84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15.1%;生态环境用水量 0.06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1.0%。

  1、按水资源三级区统计

  沱江流域:2021 年沱江流域总用水量 3.65 亿 m3。其中,农业用水量 2.80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76.7%;工业用水量 0.15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4.1%;城镇公共用水量 0.09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2.5%;生活用水量 0.56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15.3%;生态环境用水量 0.05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1.4%。

  涪江流域:2021 年涪江流域总用水量 1.92 亿 m3。其中,农业用水量 1.51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78.6%;工业用水量 0.07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3.6%;城镇公共用水量 0.05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2.6%;生活用水量 0.28 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14.6%;生态环境用水量 0.01亿 m3,占总用水量的 0.6%。

  2、按行政分区统计

  雁江区:2021 年雁江区总用水量 2.16 亿 m3,其中,农业用水量 1.55 亿 m3,占全区总用水量的 72.0%;工业用水量 0.10 亿 m3,占全区总用水量的 4.8%;城镇公共用水量 0.07 亿 m3,占全区总用水量的 3.4%;生活用水量 0.39 亿 m3,占全区总用水量的 18.2%;生态环境用水量 0.03 亿 m3,占全区总用水量的 1.6%。

  安岳县:2021 年安岳县总用水量 2.17 亿 m3,其中,农业用水量 1.78 亿 m3,占全县总用水量的 82.0%;工业用水量 0.06 亿 m3,占全县总用水量的 2.7%;城镇公共用水量 0.04 亿 m3,占全县总用水量的 2.1%;生活用水量 0.28 亿 m3,占全县总用水量的 13.0%;生态环境用水量 0.006 亿 m3,占全县总用水量的 0.2%。

  乐至县:2021 年乐至县总用水量 1.25 亿 m3,其中,农业用水量 0.98 亿 m3,占全县总用水量的 78.7%;工业用水量 0.06 亿 m3,占全县总用水量的 4.5%;城镇公共用水量 0.03 亿 m3,占全县总用水量的 2.0%;生活用水量 0.16 亿 m3,占全县总用水量的 13.2%;生态环境用水量 0.02 亿 m3,占全县总用水量的 1.6%。

  3.3 用水消耗量

  2021 年全市耗水总量 3.81 亿 m3,总耗水率 68.4%。其中:农田

  灌溉耗水量 2.56 亿 m3,耗水率 75%;林、牧、渔业耗水量 0.52 亿

  m3,耗水率 80%;牲畜耗水量 0.20 亿 m3,耗水率 81%;工业耗水量

  0.07 亿 m3,耗水率 35%;城镇公共耗水量 0.04 亿 m3,耗水率 24.9%;

  居民生活耗水量 0.37 亿 m3,耗水率 44.5%;生态耗水量 0.04 亿 m3,

  耗水率 71.4 %。

  3.4 用水指标

  2021 年全市人均用水量为 241 m3,万元 gdp 用水量 62.6 m3,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 11.7 m3,农田实灌亩均用水量 197 m3,城镇居民生活人均用水量 132 l/d,农村居民生活人均用水量 77 l/d。

  四 术语解释

  地表水资源量

  指河流、湖泊、冰川等地表水体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,即当地天然河川径流量。

  地下水资源量

  指地下饱和含水层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,即降水和地表水入渗对地下水的补给量。

  水资源总量

  指当年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总量,即地表产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地下水量之和。

  供水量

  指各种水源为用水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水量之和,按受水区分地表水源、地下水源和其他水源统计。海水直接利用量另行统计,不计入总供水量中。

  用水量

  指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之和。按生活用水、工业用水、农业用水和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四大类用水户统计,不包括海水直接利用以及水利发电、航运等河道内用水量。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,其中城镇生活用水由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(含第三产业及建筑业等用水)组成。农村生活用水指居民生活用水。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、加工、冷却、空调、净化、洗涤等方面的用水,按新水取用量计,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。农业用水包括耕地灌溉及林地、园地、牧草地灌溉、鱼塘补水及牲畜用水。人工生态环境补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、湿地补水,而不包括降水、径流自然满足的水量。

  用水消耗量

  指在输水、用水过程中,通过蒸腾、蒸发、土壤吸收、产品吸附、居民和牲畜饮水等多种途径消耗掉,而不能回归地表水体和地下含水层的水量。

  耗水率

  指用水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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