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9月,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(以下简称“三调”),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。我区认真落实国家、自治区部署和要求,扎实开展“三调”工作,历时3年,共1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,形成了25.63万个调查图斑数据,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。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,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无人机等新技术,创新运用“互联网 ”调查机制,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,确保调查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可靠。

 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:

  耕地73074.85公顷(1096122.75亩)。其中,水田23484.17公顷(352262.55亩),占全区耕地的32.14%;水浇地10.91公顷(163.65亩),占全区耕地的0.01%;旱地49579.77公顷(743696.55亩),占全区耕地的67.85%。北牙瑶族乡、刘三姐镇、庆远镇、北山镇等4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,占全区耕地的37.93%。

  位于2度以下坡度(含2度)的耕地32706.33公顷(490594.95亩),占全区耕地的44.76%;位于2-6度坡度(含6度)的耕地20068.77公顷(301031.55亩),占全区耕地的27.46%;位于6-15度坡度(含15度)的耕地16451.09公顷(246766.35亩),占全区耕地的22.51%;位于15-25度坡度(含25度)的耕地3128.38公顷(46925.70亩),占全区耕地的4.28%;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20.28公顷(10804.20亩),占全区耕地的0.99%。

  二、园地24062.72公顷(360940.80亩)。其中,果园9147.04公顷(137205.60亩),占全区园地的38.01%;茶园7.85公顷(117.75亩),占全区园地的0.03%;其他园地14907.83公顷(223617.45亩),占全区园地的61.96%。德胜镇、庆远镇、北牙瑶族乡、同德乡等4个乡镇园地面积较大,占全区园地的56.54%。

  三、林地256551.74公顷(3848276.10亩)。其中,乔木林地80261.45公顷(1203921.75亩),占全区林地的31.28%;竹林地4741.30公顷(71119.50亩),占全区林地的1.85%;灌木林地159932.14公顷(2398982.10亩),占全区林地的62.34%;其他林地11616.85公顷(174252.75亩),占全区林地的4.53%。福龙瑶族乡、刘三姐镇、北牙瑶族乡、德胜镇等4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,占全区林地的41.04%。

  四、草地4919.48公顷(73792.20亩)。其中,人工牧草地1.31公顷(19.65亩),占全区草地的0.03%;其他草地4918.17公顷(73772.55亩),占全区草地的99.97%。草地主要分布在龙头乡、德胜镇、安马乡、怀远镇,占全区草地的49.72%。

  五、湿地428.29公顷(6424.35亩)。湿地是“三调”新增的一级地类,包括7个二级地类。其中,内陆滩涂428.29公顷(6424.35亩),占全区湿地的100.00%。湿地主要分布在庆远镇、石别镇、龙头乡、刘三姐镇等4个乡镇,占全区湿地的69.79%。

  六、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571.13公顷(173566.95亩)。其中,城市用地1495.70公顷(22435.50亩),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2.93%;建制镇用地785.05公顷(11775.75亩),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.78%;村庄用地8749.51公顷(131242.65亩),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75.62%;采矿用地442.19公顷(6632.85亩),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.82%;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8.68公顷(1480.20亩),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0.85%。

  七、交通运输用地5599.83公顷(83997.45亩)。其中,铁路用地368.45公顷(5526.75亩),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6.58%;公路用地2023.43公顷(30351.45亩),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36.13%;农村道路3206.06公顷(48090.90亩),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57.25%;管道运输用地0.37公顷(5.55亩),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0.01%;港口码头用地1.52公顷(22.80亩),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0.03%。

  八、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389.63公顷(125844.45亩)。其中,河流水面3769.81公顷(56547.15亩),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4.94%;水库水面1612.85公顷(24192.75亩),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9.23%;坑塘水面1902.25公顷(28533.75亩),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2.67%;沟渠1023.94公顷(15359.10亩),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2.20%;水工建筑用地80.78公顷(1211.70亩),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0.96%。

  “三调”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,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。“三调”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呈现全区国土利用状况,也反映出耕地“非农化”、“非粮化”、“石漠化”形势严峻,耕地流向园地、林地的问题突出,土地利用效率不高、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仍需加大力度。在下一步工作中必须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在自治区的领导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。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,实行党政同责;要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、严格管控“非粮化”,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;采用河池市研究制定的“石漠化”耕地扣除系数和质量体系;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;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;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。要坚持系统观念,加强顶层规划,因地制宜,统筹生态建设。要坚持节约集约,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,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;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,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;持续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,大力推广节地模式。

  “三调”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、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。下一步,我区将加强“三调”成果的共享应用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;同时,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工作,持续做好“三调”成果的更新、维护,保证调查数据的安全性、现势性。

  河池市宜州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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